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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赛事-台州市首届“魅力台州我来拍”摄影大赛
台州市首届“魅力台州我来拍”摄影大赛
责编:秀秀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6-13 来源: 点击:13251 次  【打印

活动目的

  进一步打响“魅力台州”品牌,彰显台州城市形象,提升台州城市影响力,推进“魅力台州”文化传播工程建设。

组织机构

  主办单位:市委宣传部、市农办、市教育局、市文广新局、市旅游局

  协办单位:台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、台州广电集团、市文联、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
  支持单位:中国移动台州分公司、吉利汽车旗舰店、台州市正立公证处

  “魅力台州我来拍”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外宣办,联系电话:88510329。

  大赛组委会委托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成立摄影大赛评委会,全程负责大赛作品的评选工作。

  大赛官方网站为中国台州网。活动详情,可登陆中国台州网(www.taizhou.com.cn)。

活动时间

  时间为2014年6月—12月。

内容要求

  摄影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。参赛者没有报名限制,没有年龄差别,没有区域之分,只要是在台州境内拍摄的,展现台州的山水之美、人文之美、民俗之美、发展之美、城市之美的摄影作品都可参加。

参赛渠道和作品展示平台

  1、上传作品。手机拍摄作品可通过“魅力台州”微信、“台州移动”微信、“台州旅游指南”APP 、“台州智慧城市”APP等平台上传参赛。相机拍摄作品则通过中国台州网平台上传参赛。

  2、展示平台在中国台州网。

参赛作品要求

   1、上传参赛作品须填写拍摄人信息(姓名或网名+手机号码),提供作品信息(作品名称、拍摄时间、地点等)。已经刊发、获奖的作品亦可投稿。

   2、参赛作品为单幅图片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参赛者可对作品进行图片尺寸、对比和色彩的调整、裁剪,但不得进行电脑合成处理,不得进行水纹、签名等各项修饰。

   3、参赛者每人每天上传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张。

参赛注意事项

  1、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
  2、参赛者所获奖励的个人所得税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
  3、主办方拥有大赛获奖作品的使用权。

  4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。

活动奖项

  大赛设月度大奖和年度大奖。只有获得月度大奖的摄影作品,才能参加年度大奖评选。

  1、月度大奖

  一等奖5名,奖500元移动话费;

  二等奖20名,奖300元移动话费;

  三等奖50名,奖100元移动话费;

  优秀奖100名,奖50元移动话费;

  网络人气奖200名,奖50元移动话费。

  2、年度大奖

  共设2014年度“魅力景区”摄影总冠军、“魅力非遗”摄影总冠军、“魅力乡村”摄影总冠军各1名,2014年度“魅力台州”摄影网络人气总冠军1名。

  4个总冠军各奖吉利汽车1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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